阳光未来实验学校致广大外地来石工作人员的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3-11-09
外地来石工作人员
(即户口非石家庄主城区人员):
又到了每年申报居住登记的高峰期,在即将到来的2024年,您的子女如需在我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,请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》和近年来国家、省、市招生文件精神,外地来石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的,报名入学时,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长安区居住证。 
根据《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》(试行)的有关规定,流动人口在我市申领居住证,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,凭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。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,具备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;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并在居住地市区、县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;在全日制小学、中学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半年;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,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。
在此,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外地来石工作人员,根据《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》,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。
如果随迁子女2024年选择在我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,请您务必于今年11月30日前通过“冀时办”APP,在网上自主申报居住登记,或者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,以便您能够在2024年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,确保子女顺利就学。
我校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所属长安区教育局,新生入学(一年级和初一年级)需要在教育局官网分批次进行摇号报名。
▲报名条件:学生本人是长安区户口或持有长安区居住证。
在此我们提醒您,办理居住证业务均不收费,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,务必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,避免上当受骗,影响入学和办理其他业务。
原文来源:
石家庄市公安局、石家庄市教育局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温馨提示